各站點及有關學生:
現将2016~2017學年第一學期辦理課程重新學習考試手續辦法通知如下:
1.報名範圍:截止2016年7月底,已學完離校且未超過三年尚有課程(含畢業設計)不合格的學生(專科學生計算機省統考課程除外)。
2.辦理時間: 2016年9月19日~23日。
3.辦理地點:教學樓二層學籍管理辦公室(A203室)。
4.考試時間:半脫産、函授重新學習考試時間均為2016年11月19日、20日。考前1周,在學院網站公布具體課程考試安排,其它事宜,可與考試中心(教學樓六層A602室)聯系。
5.報名辦法:請報名者根據附件(不及格課程信息基礎表)校核有關信息,确定報考課程,來校辦理相關手續,領取《重新學習考試證》。每人最多可報考試課程6門次。也可以委托他人來校辦理相關手續。
6.請務必同時攜帶《重新學習考試證》和《身份證》參加考試,否則,不予參加考試。
7.各站點提交學生課程重新學習信息的截至時間為2016年9月28日。
8.對于畢業設計、綜合大作業、能力考核不合格需要補做的學生,請到教學樓二層教學管理辦公室(A201室)盧老師處辦理相關手續。
9.聯系電話:學籍管理辦公室0516-83883907,教學管理辦公室0516-3885558,考試中心0516-83885942
附件:不及格課程信息基礎表(略)
成人教育學院
2016年8月31日